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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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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通量化成长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终止及剩余财产第二次分配的公告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旗下海通量化成长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已触发合同终止情形,本集合计划最后运作日为2025年12月31日。
  根据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本集合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终止。本集合计划自2026年1月1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于本集合计划持有“正源股份”(代码:600321)107,300.00股,已终止上市并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进行挂牌转让,股票简称:正源5(代码:400217),在本集合计划首次清算时,暂时无法变现,本集合计划进行两次清算,其中首次清算期间为2026年1月1日开始至2026年1月16日,管理人于2026年1月20日在规定网站上刊登《海通量化成长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清算报告》,并于2026年1月21日自本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首次清算款。第二次清算时间为2026年1月17日至2026年2月25日,第二次清算期间本集合计划已完成所有资产变现。
  集合计划财产清算报告报监管机构备案后,管理人于2026年3月2日在规定网站上刊登《海通量化成长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二次清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第二次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集合计划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21,849.58元(其中,A类份额类别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8,193.65元,B类份额类别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3,386.20元,C类份额类别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269.73元),将按本集合计划最后运作日各份额类别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2026年2月25日至清算款实际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存出保证金等产生的利息属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所有。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26年3月3日自本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集合计划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人可拨打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521)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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