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6-00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于2026年3月2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4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选举周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选举周磊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股东会选举其为执行董事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选举周磊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股东会选举其为公司执行董事后生效。 四、审议通过《关于委任香港联交所授权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委任周磊先生担任香港上市规则3.05条项下的公司授权代表,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股东会选举其为公司执行董事后生效。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在上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鲁伟铭副董事长(代行董事长)择机确定具体召开时间。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日 附件:周磊先生简历 附件:周磊先生简历 周磊先生,1978年生,中共党员,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现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党委书记。2000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员;2003年12月至2008年12月任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融资安排部项目经理、经理;2008年12月至2010年8月历任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融资安排总部总经理、副总监;2010年8月至2015年3月历任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风险合规负责人、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2015年3月至2019年9月历任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党委书记、董事长;2018年12月至2026年2月历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自2026年2月起任职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党委书记。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6-00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中山南路119号7楼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6年3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发布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上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会议材料将另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http://www.dfzq.com.cn)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股股东)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内资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上述登记材料中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 3.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交给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www.dfzq.com.cn)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进场登记时间: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于2026年3月20日13:15-13:45至本次股东会会议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公司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19号11楼(邮政编码:20001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86 21 63326373 传真号码:+86 21 63326010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填写说明: 1.请用正楷填写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凡有权出席股东会及在会上投票的A股股东,均可授权代理人; 3.请填写持股数,如未填,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以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4.请填写代理人姓名,如未填,视为无效。股东可委托一名或多名代理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代理人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各代理人权限; 5.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及其书面正式授权的授权人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则授权委托书须另行加盖公章并经由该法人之法定代表人(或获正式授权人士)亲笔签署; 6.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7.本授权委托书填妥后应于本次股东会召开24小时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上海市中山南路119号11楼 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010);联系电话:(8621)63326373;传真:(8621)63326010。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