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琼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请退休,退休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总法律顾问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职务。 一、高级管理人员退休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退休通知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琼女士已按照公司制度做好交接工作,上述变动不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琼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00 股,将继续遵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出的公开承诺,并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刘琼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忠实、审慎、高效地履行高管职责,以专业的履职能力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为公司规范治理与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琼女士在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与卓越贡献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