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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6-015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2月25日以电邮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2月28日下午14: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五人,实到董事五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彦君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全资子公司南京金浦环东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自身资金需求,环东新材料拟接受关联方南京东和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3,000万元。该笔借款为无息借款,无需提供担保,借款期限为半年,实际起算时间以借款到账之日为准。本次环东新材料接受东和盛投资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郭彦君女士、李友松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6-016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事项提示:
  1、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金浦环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东新材料”)拟接受关联方南京东和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和盛投资”)借款3,000万元。该笔借款为无息借款,无需提供担保,借款期限为半年。
  2、东和盛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郭金东之女郭彦彤控制的企业,环东新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环东新材料接受东和盛投资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环东新材料的自身资金需求,环东新材料拟接受关联方东和盛投资借款3,000万元。该笔借款为无息借款,无需提供担保,借款期限为半年,实际起算时间以借款到账之日为准。东和盛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郭金东之女郭彦彤控制的企业,环东新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环东新材料接受东和盛投资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26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郭彦君女士、李友松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东和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友祥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西门大街509号3幢2001-2101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企业总部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3、东和盛投资成立于2025年9月,主要业务为资产管理和股权投资。本次借款的资金来源为东和盛投资自筹资金。
  4、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和盛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郭金东之女郭彦彤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情形。
  5、经查询,东和盛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定价政策:东和盛投资作为公司关联企业,为支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资金周转,以无息借款的方式提供资金,有助于补充子公司的运营资金,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定价依据:鉴于双方为关联企业,此次借款为关联公司向上市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无息财务资助,该方式更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同时,该定价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借方:南京东和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南京金浦环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总计3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借款(以下简称“标的借款”)。
  四、双方同意,标的借款的借款期限最长为半年,实际起算时间以借款支付到账之日为准。乙方无须支付借款利息,无需提供担保。2026年5月、6月、7月、8月,乙方分别向甲方还款5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8月底前所有借款清偿完毕。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甲方股东会决议、乙方董事会决议批准后生效;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还款义务时,本协议终止。
  五、审议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借款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的合理安排,且为无息借款,交易条款公允、程序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全资子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借款。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审慎审核,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无息无担保借款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借款为全资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满足经营发展需求,资金用途明确合理。借款无息、无担保,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风险整体可控。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环东新材料接受关联方借款,目的是补充公司阶段性流动资金,缓解日常经营中的资金周转压力,同时无需支付利息费用,有效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彰显关联方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本次借款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借款期限合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事宜,不挪作他用。经审慎评估,本次借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资金周转,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程序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发生前,公司及子公司从未与东和盛投资发生过任何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已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63.57万元。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4、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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