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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0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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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英大延福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英大延福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英大延福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触发了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英大延福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英大延福养老目标2035三年持有混合发起(FOF)
  基金主代码:01698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3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3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为2026年3月1日。截至2026年3月1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三、终止基金合同的技术可行性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根据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已就基金财产清算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准备,技术可行。清算报告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相关监管机构备案并公告。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技术方面的障碍。
  四、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基金已于2026年2月12日起暂停办理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6年3月1日,自2026年3月2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清算完毕后进行分配。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如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限等客观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先以已变现基金资产为限进行分配,待本基金所持证券全部变现后进行再次分配。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五、基金财产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时间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六、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报告将在报相关监管机构备案后公告,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因履行变现、支付清算费用等清算程序后的最终分配金额可能低于按基金最后运作日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金额,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90-5288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damc.com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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