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2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一百零八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6-006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一百零八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公司第一百零八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16日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18 号北京国际大厦A座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16日
  至2026年3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于2026年2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若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
  2026年3月10日9:00-11:30及13:00-17:0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A座10层
  联 系 人:张稚楠
  联系电话:010-82190959
  传 真:010-82190933
  六、其他事项
  股东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第一百零八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编号:临2026-005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最终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6-004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2月27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材料已于2026年2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应参加表决11人,实际参加表决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修订〈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6-005号)。
  此议案还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第一百零八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第一百零八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临2026-006号)。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