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5年8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9日、2025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等相关公告。 2026年2月27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增加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刘泽涵、陈金龙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安排,拟增加委派周军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参与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相关工作。本次增加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泽涵、陈金龙、周军。 二、本次增加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军,202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5年12月转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运机集团、顶固集创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亦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三)独立性 周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为公司累计提供审计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符合定期轮换规定,能够在执行公司审计项目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其他说明 本次增加签字注册会计师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进行,该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增加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二)增加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