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401号26楼太极实业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方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非独立董事胡嘉玙女士因公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海太半导体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经表决通过。 2、需要特别决议通过的第1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华诗影律师、郑子萱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