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与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阿城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岁宝)银行贷款提供金额共计1.00亿元担保,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为黑岁宝办理自由票业务提供金额0.30亿元担保,本次担保金额在已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后公司为黑岁宝提供的担保总额(即已签订担保协议金额)6.77亿元,担保余额(实际放款金额)为6.77亿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23亿元。 ■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5年4月23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6月20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2025年度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度总计不超过14亿元的担保,其中为控股子公司黑岁宝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亿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担保期限内,在不超过担保总额的前提下,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临2025-006号公告,2025年4月25日临2025-011号公告,2025年6月21日临2025-022号公告)。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阿城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债权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阿城支行(以下简称“甲方”) 3、债务人: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金额:肆仟万元整 6、担保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及保证担保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8、反担保情况:无。 (二)与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阿城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债权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阿城支行(以下简称“甲方”) 3、债务人: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金额:陆仟万元整 6、担保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及保证担保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8、反担保情况:无。 (三)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署《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其中同意将合同项下部分授信额度转授信给黑岁宝使用,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关于转授信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额度授予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2、乙方(额度申请人):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转授信条款:乙方同意将本授信额度转授信给下述第三人使用(即下列主体也可以使用本授信额度),并对下列主体在本额度项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和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从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生效日起直至该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4、转授信对象: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 5、转授信金额:叁仟万元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14亿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1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即已签订担保协议金额)10.0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0.0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实际放款金额)总计8.6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5%,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8.6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5%;逾期担保累计数量0元;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0元。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