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室四楼第一会议室(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000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周树祥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对子公司增资并转让其全部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第1、2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关联股东浙江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已对本次股东会第2项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史星慧律师、王彦淇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