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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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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6-006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闵北路88 弄1 号楼美豪丽致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常建鸣先生因公无法参加会议,经公司董事一致同意推选董事程建国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2人,董事常建鸣、傅磊、常建云、William Huaizhi Chen、独立董事黄河、鲁晓冬、孙峰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此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表决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亦涛、吕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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