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2026-025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茂通”或“公司”或“上市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瑞茂通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瑞茂通估值提升计划将重点围绕提升经营质量、持续规范公司治理、重视股东回报、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等方面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25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7.27元),2025年4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4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7.26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 公司每股净资产变动情况 (二)审议程序 2026年2月27日,瑞茂通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瑞茂通估值提升计划》。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将多措并举夯实经营发展基础,坚持优化资产结构,力求保住主营业务的造血能力,为后续脱困奠定基础。同时,公司将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沟通协商争取在兼顾各方利益的基础上,稳妥化解债务风险。 (二)持续规范公司治理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增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公司章程》为基础,持续动态修订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配套制度。 (三)重视股东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自2012年上市以来累计分红和回购金额达到11.33亿元,其中2019年度-2024年度累计分红和回购金额达到7.57亿元且每年现金分红比例均在30%以上。未来,公司将积极改善经营状况,根据经营和财务状况,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实施现金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四)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将不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回应投资者的提问和诉求;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股东会、接待投资者调研、投资者电话、电子邮件、上证e互动等沟通方式,进一步增进外界对公司的了解。 (五)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持续强化信息披露审核机制,优化信息披露内容,尽可能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便于投资者理解,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瑞茂通制定的估值提升计划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备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行业平均值,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1.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北龙湖如意东路和如意东三街交汇处中瑞国际北塔9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万永兴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3人,董事、总经理胡磊先生和独立董事章显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列席本次会议; 2、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朱莹莹女士列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建辉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因工作原因,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提名郝秀琴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益文、常小宝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0180证券简称:瑞茂通公告编号:2026-024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暨聘任董事会秘书及指定董事会秘书代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朱莹莹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朱莹莹女士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和经营,后续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交接工作。 三、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白硕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白硕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白硕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白硕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白硕先生具备履职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白硕先生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明,其将报名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承诺后续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公司副总经理朱莹莹女士自2025年12月31日起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现因朱莹莹女士已辞去相关职务,在白硕先生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明之前,由公司董事长万永兴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白硕先生取得相关任职资格后,其聘任将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附件:白硕先生简历 白硕,男,1982年生。2006年至2010年就职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至2012年就职于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0月至2018年6月就职于瑞茂通融资部;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就职于瑞茂通证券部;2022年7月至今就职于瑞茂通融资部。 截至目前,白硕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2026-023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2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万永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组成人员发生变动,根据《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名单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万永兴先生、胡磊先生、吴慧慧女士、章显明先生、郝秀琴女士五位董事组成,其中万永兴先生为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由郝秀琴女士、章显明先生、万永兴先生三位董事组成,其中郝秀琴女士为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由章显明先生、郝秀琴女士、胡磊先生三位董事组成,其中章显明先生为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章显明先生、郝秀琴女士、万永兴先生三位董事组成,其中章显明先生为召集人; 以上人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白硕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白硕先生具备履职必需的能力,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同意聘任白硕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白硕先生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明,其将报名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承诺后续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 公司此前由副总经理朱莹莹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现因朱莹莹女士已辞去相关职务,在白硕先生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明之前,由公司董事长万永兴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白硕先生取得相关任职资格后,其聘任将正式生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暨聘任董事会秘书及指定董事会秘书代行人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瑞茂通估值提升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估值提升计划,该计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备合理性。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估值提升计划》。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