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2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0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2月27日16:00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楼319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汪梅方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发生了变化,为保障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规 范高效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各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汪梅方、李慧斌、贾蕾、杜鹏、王学东五人组成,召集人汪梅方。
  2.提名委员会由杜鹏、余国杰、滕锐、汪梅方、贾蕾五人组成,召集人杜鹏。
  3.审计委员会由余国杰、杜鹏、滕锐、王学东、郭亚东五人组成,召集人余国杰。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滕锐、余国杰、杜鹏、王学东、贾蕾五人组成,召集人滕锐。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9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一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630号三楼319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汪梅方董事长。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87人,代表股份247,949,0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2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38,347,4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7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85人,代表股份9,601,5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94%。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85人,代表股份9,601,5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85人,代表股份9,601,5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94%。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温莉莉、陈欢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对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提案1.00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517,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60%;反对3,17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94%;弃权2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69,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600%;反对3,17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394%;弃权2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06%。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2.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479,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06%;反对3,20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16%;弃权26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31,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632%;反对3,20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529%;弃权26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39%。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3.00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173,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74%;反对3,490,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76%;弃权28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6,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802%;反对3,490,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495%;弃权28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04%。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温莉莉、陈欢
  (三)结论性意见: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2月28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