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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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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际股份”、“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1日、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经批准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银行、授信品种的选择;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金额、利率的确定;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包括但不限于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函、信用证、抵押、担保、保证、质押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与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相关的其他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就全资子公司汕头市天际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自2025年11月至2035年12月期间发生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债权限额分别为10,000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就汕头市天际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为: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2、保证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汕头市天际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4、被担保主债权限额:人民币10,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在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6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下属公司之间)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2,43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95%,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
  (二)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与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相互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GBZ476450120260027)
  特此公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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