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6-002 |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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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福建神画时代数码动画有限公司、林秀群、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榕投资”)等人股权纠纷执行一案,丰榕投资持有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6,896,508股股份被冻结(丰榕投资因参股投资的福建神画时代数码动画有限公司股权纠纷案件而承担连带责任,国泰君安格隆并购股权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申请冻结丰榕投资持有的公司16,896,508股股份)。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前述已冻结股份中的14,004,53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1%。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本次拍卖的14,004,532股股票全部成交,占公司总股本的1.01%。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竞价结果确认书》,最终成交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还涉及缴纳拍卖余款、股权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取得拍卖股份后,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关于加强司法扣划股份减持监管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2025年5月,公司收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通知书》([2023]闽0102执恢698号之一),因福建神画时代数码动画有限公司、林秀群、丰榕投资等人股权纠纷执行一案,将对被执行人丰榕投资持有的公司16,896,508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孳息进行司法强制执行处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披露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拟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2025-023)。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25日10时至2026年2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91/13,户名: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公司14,004,532股股份进行了公开拍卖活动。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竞价结果确认书》,本次网络拍卖竞价结果如下: “用户姓名钟革通过竞买号O7132于2026/02/26 10:00:03在阿里资产平台开展的“冠城新材股票共14,004,532股(证券代号600067,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及孳息”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54,828,888(伍仟肆佰捌拾贰万捌仟捌佰捌拾捌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本次拍卖的14,004,532股股票全部成交,占公司总股本的1.01%。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竞价结果确认书》,最终成交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还涉及缴纳拍卖余款、股权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丰榕投资持有公司506,567,998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6.40%,其中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为16,896,508股(丰榕投资因参股投资的福建神画时代数码动画有限公司股权纠纷案件而承担连带责任,国泰君安格隆并购股权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申请冻结丰榕投资持有的公司16,896,508股股份)。本次司法拍卖的股票为丰榕投资前述已冻结股份16,896,508股中的14,004,5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如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交割完成,丰榕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92,563,4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9%,丰榕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本公司股份501,717,8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5%。 (三)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取得拍卖股份后,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关于加强司法扣划股份减持监管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四)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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