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阳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39,035,1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2941%)的股东北京金阳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阳”)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9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1190%)。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金阳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为满足主体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资产结构。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 ■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比例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减持方式确定。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金阳严格遵守了其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8、北京金阳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北京金阳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北京金阳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在本计划实施期间,北京金阳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北京金阳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