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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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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智泉量化选股混合发起式A增加国金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全文于2026年2月26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lion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899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6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诺安智泉量化选股混合发起式A
  增加国金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6年2月26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国金证券为销售机构。适用基金具体如下:
  ■
  诺安智泉量化选股混合发起式A自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20日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自2026年2月26日起,投资者可在国金证券办理诺安智泉量化选股混合发起式A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的业务规则、办理时间及办理方式以国金证券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欲了解诺安智泉量化选股混合发起式A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6年2月9日刊登在规定媒介上的《诺安智泉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重要提示:
  1、诺安智泉量化选股混合发起式A在国金证券的认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元(含申购费),具体以国金证券规定为准。
  2、投资者在国金证券办理相关业务应遵循国金证券的具体规定。相关业务规则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国金证券的相关公告,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6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诺安智泉量化选股混合发起式A
  增加招商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6年2月26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招商银行为销售机构。适用基金具体如下:
  ■
  诺安智泉量化选股混合发起式A自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20日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自2026年2月26日起,投资者可在招商银行办理诺安智泉量化选股混合发起式A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的业务规则、办理时间及办理方式以招商银行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欲了解诺安智泉量化选股混合发起式A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6年2月9日刊登在规定媒介上的《诺安智泉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重要提示:
  1、诺安智泉量化选股混合发起式A在招商银行的认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元(含申购费),具体以招商银行规定为准。
  2、投资者在招商银行办理相关业务应遵循招商银行的具体规定。相关业务规则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招商银行的相关公告,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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