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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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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选聘联席公司秘书及委任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拟聘任《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下的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负责协助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与香港地区监管机构的沟通协调等相关工作。聘任人选如下:
  《香港上市规则》下的联席公司秘书:黄震宇、王萍。
  《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下的授权代表:武莹、郑正东。
  《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项下的授权代表:德恒律师事务所(香港)有限法律责任合伙。
  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全权办理本次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的聘任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磋商、定价、签署聘任协议等,并可根据需要调整上述人选。前述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聘任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至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满三年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香港联交所作出电子呈交系统(E-Submission System)申请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香港联交所作出电子呈交系统(E-Submission System)的申请,批准、确认和追认并授权任何一位获授权人士代表本公司签署相关申请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以及提交相关使用者资料,并接受香港联交所制定关于使用电子呈交系统的使用条款,批准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处理本次电子呈交系统登记申请的一切所需事宜并签署相关所需文件;批准王萍作为第一授权人士、梁丹宁作为第二授权人士,接收登陆密码以及处理后续相关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政策〉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之目的,根据《公司法》、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及《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等境内外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以及拟于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的《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拟订了《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政策》(以下简称“《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政策》”)。
  本次审议的《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政策》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于公司发行的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在香港进行非香港公司注册的议案》
  为符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同意公司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注册为“非香港公司”、设立公司在香港的主要营业地点、委任公司在香港的获授权代表,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和公司秘书处理非香港公司注册相关事项并代表非香港公司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项(包括在香港设立主要营业地址、代表公司签署非香港公司注册事宜之有关表格及文件等);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的规定,公司在香港的主要营业地址为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5号衡怡大厦28楼,并将此地址作为公司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的地址;此外,按照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的规定,委任德恒律师事务所(香港)有限法律责任合伙作为代表公司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代理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301171 证券简称:易点天下 公告编号:2026-019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毕马威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截至2025年12月底,毕马威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每年对毕马威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毕马威具备H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审计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毕马威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毕马威担任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发行H股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301171 证券简称:易点天下 公告编号:2026-013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并制定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就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按照H股上市公司要求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法律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形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公司章程(草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经股东会批准后,自公司发行的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应议事规则将继续适用。
  现就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与前述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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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因增加或删除条款导致《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序号发生变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序号进行相应调整,如有相互引用的,其条款序号相应变化。
  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要求,并与经修订的拟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相衔接,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按照H股上市公司要求对现行内部治理制度进行完善,具体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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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制度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的上述内部治理制度将继续适用。
  以上涉及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相应议事规则和治理制度(草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文件。
  特此公告。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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