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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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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35 证券简称:天元宠物 公告编号:2026-011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5日(星期三)15:00 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9:15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宁桥大道291号天元宠物鸿旺园区9号楼3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薛元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25人,代表股份76,618,5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758%。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16人,代表股份328,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6%。 (2)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人,代表股份76,290,3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1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6人,代表股份328,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6%。 (3)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视频或现场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6,393,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5%;反对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5%;弃权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68,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040%;反对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838%;弃权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虞晓春女士、李安先生、张根壮先生、张中平先生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165,400股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6,392,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2%;反对60,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5%;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67,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993%;反对60,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96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7%。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虞晓春女士、李安先生、张根壮先生、张中平先生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165,400股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6,392,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2%;反对60,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5%;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67,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993%;反对60,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96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7%。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虞晓春女士、李安先生、张根壮先生、张中平先生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165,400股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6,514,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9%;反对55,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0%;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64,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070%;反对55,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466%;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64%。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张中平先生为关联方广州淘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已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40,000股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6,557,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1%;反对49,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2%;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66,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384%;反对49,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182%;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3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叶乃涛、汪兴龙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301335 证券简称:天元宠物 公告编号:2026-012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及时、完整的登记,并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5年7月28日至2026年1月2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有1名核查对象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行为,其他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李安先生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李安先生在买入公司股票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方案信息,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并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备案。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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