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励寅先生、潘旻先生、沈晓枫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申洪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查胤群先生、王从宝先生、夏飞先生、朱丹青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均已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查胤群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执行董事候选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5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励寅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德国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德国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1984年7月至1989年5月任上海市工商界爱国建设公司进出口部外销业务经理;1989年5月至1992年12月任上海新联纺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出口二部经理;1993年2月至1998年7月任德国法兰克福高迅实业公司进出口部部门经理;1998年11月创立上海华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历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02年11月至今任上海华依创新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2005年9月至今任上海华依源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励寅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励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7,844,5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5%。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潘旻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德国美因茨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1996年7月至1999年9月任上海市泛亚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2004年5月至今就职于华依科技,历任投融资部经理、公司财务负责人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旻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75,3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沈晓枫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2月加入华依科技,历任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中心总监、企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等;现任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党支部书记、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晓枫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沈晓枫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申洪淳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微波技术专业,本科学历。1983年9月至1986年11月任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工程师;1989年6月至1991年1月任日本东明贸易株式会社销售经理;1991年2月至1995年6月任柴田系统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经理;1995年6月至今任柴田晋亿(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理;1997年10月至今任创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2000年7月至今任北京创一柴田科贸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7月至2018年4月任北京海裕鑫成投资有限公司经理;2012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洪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093,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1%,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查胤群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会计学专业),复旦大学会计专业硕士(MPAcc)。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法律职业资格、香港会计师(CPAHongKong)、资深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FCMA)、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GMA)、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2001年至2005年在上海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历任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等多个财务管理职务;2005年至2020年在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603259.SH,02359.HK)历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等多个财务管理职务;2020年至2023年历任上海运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196.SH,02196.HK)全球研发中心财务部总经理及通瑞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现任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149.SZ)首席财务官(CFO)。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查胤群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查胤群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夏飞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博士学位,现任上海电力大学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飞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夏飞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从宝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士学位,具有27年丰富的商业银行工作和管理经验,曾任永亨银行(中国)深圳分行行长、副行长、高级副行长等管理职务;开泰银行(中国)副行长、执行董事兼行长等管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从宝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从宝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朱丹青女士,1961年10月出生,中国香港,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拥有深厚的航空工业背景,在动力总成领域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长期深耕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航空工业”)体系内,曾担任大陆航空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前名:中国航空工业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中航国际(香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丹青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朱丹青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3月12日 13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13栋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12日 至2026年3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6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2026年3月10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13栋 (四)注意事项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13栋 联系电话:021-61051366 联系人:沈晓枫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H股发行及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2月24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在境外发行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H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H股发行上市的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系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和修订,投资者不应根据其中的资料作出任何投资决定。 鉴于本次H股发行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以及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料披露的本次H股发行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以供投资者查阅: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247/documents/sehk26022400947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247/documents/sehk26022400948.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本次H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H股发行上市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H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有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其他因素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H股发行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