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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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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全面要约收购Asetek A/S全部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0
  债券代码:113667 债券简称:春23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全面要约收购Asetek A/S全部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在新加坡设立的全资子公司CQXA Holdings. PTE. LTD(以下简称“要约人”)向在纳斯达克哥本哈根交易所上市的Asetek A/S(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性现金要约收购,拟收购标的公司不低于90%的股份,包括可能要约收购标的公司100%的股份,使得标的公司退市(以下简称“本次收购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所有已发行股份数为318,239,258股,本次要约收购的价格为1.72丹麦克朗/股,按照前述股份数计算,本次要约收购的总对价为547,371,523.76丹麦克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全面要约收购Asetek A/S全部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本次收购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要约人已于欧洲中部时间(以下简称“CET”)2025年12月19日发出要约收购正式文件,根据要约文件,要约期间为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1月22日23:59(CET)。要约人在遵守丹麦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保留一次或多次延长要约期间的权利。
  截至2026年1月22日23:59(CET),因本次收购交易的交割条件尚未满足,要约人已将要约期延长至2026年2月12日23:59(CET),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全面要约收购Asetek A/S全部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截至2026年1月26日(CET),要约人已收到代表标的公司286,800,265股股份的接受,约占标的公司全部股本及所附投票权的90.12%,已满足最低接受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全面要约收购Asetek A/S全部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收购交易尚未完成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的境外投资备案,本次收购交易的交割条件尚未满足。基于上述情况,根据丹麦金融监管局的相关规定,要约人将要约期延长至2026年3月2日23:59(CET),以供公司获得相关政府部门及监管机构必要的许可和审批。
  本次要约设置有包括但不限于获得相关政府或监管机构必要的许可或审批等多项先决条件,审批时间及要约收购最终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9
  债券代码:113667 债券简称:春23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薛革文持有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44,380,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31%。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薛革文计划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6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936,16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备注:“其他方式取得”指由薛革文在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经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承诺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承诺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3)本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公司控股股东薛革文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上述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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