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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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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6-006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达”或“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通知,其协议转让给珠海市恒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恒顺传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恒顺资产”或“受让方”)的90,967,400股股份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陈清州先生与恒顺资产于2025年9月2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陈清州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0,96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20%)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受让方。本次陈清州先生与受让方签署股份转让的价格为11.18元/股,股份转让的交易总价合计人民币1,017,015,53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5-04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6年2月13日取得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2月12日,本次股份转让情况与前期披露情况一致。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前后交易双方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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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持股比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两位小数。
  三、其他事项的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受让方承诺,自标的股份交割完成之日(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完成过户登记为准)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4.本次协议转让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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