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6年02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旗下3只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调整旗下3只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本次修订自2026年2月25日起生效。现将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次调整收益分配原则涉及基金列表
  ■
  二、调整收益分配原则的相关安排
  在上述3只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中,补充完善“在符合收益分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每月在基金收益评价日根据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或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2、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将按规定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投资者可以登陆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查阅相关公告,也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了解相关信息。
  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调整收益分配原则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本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4日
  附件: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1、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2、华泰柏瑞中证中央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
  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3、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
  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