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多孔碳和硅碳负极材料项目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
|
|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0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多孔碳和硅碳负极材料项目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经招标遴选,公司控股子公司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确定1,000吨/年多孔碳项目的EPC总承包商为旭阳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众联盛化工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旭阳硅碳科技有限公司确定2,000吨/年硅碳负极材料项目的EPC总承包商为旭阳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各方已于2026年2月13日签署了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其中1,000吨/年多孔碳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暂估价为1.2亿元(含税),2,000吨/年硅碳负极材料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暂估价3亿元(含税)。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对手方是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中北京众联盛化工工程有限公司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可能由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实现控制,基于谨慎性原则,认定为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3.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多孔碳和硅碳负极材料项目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旭阳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旭阳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郭晓波 4.主营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等 5.住所: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东汪镇龙泉大街1100号316室 6.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12,729.79万元,净资产28,700.38万元;收入61,004.37万元,净利润1,980.74万元;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交易对方由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8.交易对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北京众联盛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众联盛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6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杨跃平 4.主营业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及设计等。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冶金行业(焦化和耐火材料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5.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16号楼1201 6.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606.55万元,净资产654.95万元;收入3,441.06万元,净利润224.75万元;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北京旭阳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签署了《股权收购暨技术资产转让框架协议》,拟收购北京众联盛化工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现尚未签署正式收购协议,基于谨慎性原则,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8.交易对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旭阳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旭阳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9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汤明伟 4.主营业务: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及管理服务等 5.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5号万象天成商务广场2-2001 6.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94,049.57万元,净资产58,418.56万元;收入48,768.15万元,净利润3,233.84万元;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交易对方由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8.交易对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1,000吨/年多孔碳项目的EPC总承包合同主要内容 1.发包人: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旭阳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众联盛化工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2.工程内容及规模:1,000吨/年多孔碳项目 3.承包范围:包含从设计、采购到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系统设计全面负责。同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4.签约合同价:合同执行暂估价(成本+酬金)1.2亿元(含税,下同)。 5.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6.项目投资由承包人统筹把控,以双方确认的投资目标(1.2亿元)为执行基准,承包人负责做好投资全过程管控。 7.联合体各方责任划分: 牵头方:旭阳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提交和接收项目相关的资料、信息,并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附件的签订,项目收付款,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组织和协调项目的实施工作、售后协调等。 成员方:北京众联盛化工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接本项目所有设计相关工作,不负责合同附件签订工作。 8.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发包人所属上市公司的有权机构审批同意后生效。 (二)2,000吨/年硅碳负极材料项目总承包合同主要内容 1.发包人:包头旭阳硅碳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旭阳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2.工程内容及规模:年产 2,000 吨硅碳负极材料项目EPC总承包 3.承包范围:包含从设计、采购到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系统设计全面负责。同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4.签约合同价:合同执行暂估价(成本+酬金)3亿元(含税,下同)。 5.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6.项目投资由承包人统筹把控,以双方确认的投资目标(暂估价3亿元)为执行基准,承包人负责做好投资全过程管控。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发包人所属上市公司的有权机构审批同意后生效。 四、交易定价依据、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经招标遴选确定工程总承包商,关联交易定价按市场规则、行业惯例确定,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9,304.73万元,其中借款本息合计6,300.23万元。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八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3.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9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财务资助;并追认向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2亿元借款为财务资助。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但仍存在一定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为保证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新能源”)、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翔福新能源”)两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业务运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其提供借款,其中拟向邢台新能源提供1亿元额度借款,双方已于2026年2月13日完成借款协议签署;同时,追认2026年1月份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增资入股翔福新能源之前,即于2024年9月份公司与翔福新能源签署的2亿元额度的借款协议为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由于两家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参照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需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邢台新能源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1月10日 3.注册地点: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晏家屯镇石相村西 4.注册资本:6,500万元 5.股东结构:公司持股51%,旭阳控股有限公司通过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9% 6.法定代表人:尹天长 7.主营业务:锂电池材料研发、多孔碳项目筹建 8.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3,343.51万元,负债总额14,270.91万元,净资产-927.40万元,营业收入413.84万元,净利润-898.78万元;截至2025年10月31日(收购时的审计评估基准日),总资产13,653.86万元,负债总额9,815.80万元,净资产3,838.06万元,营业收入4.57万元,净利润-734.53万元;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9.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邢台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无对邢台新能源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二)翔福新能源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12月01日 3.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七台镇省际通道东工业园区 4.注册资本:94,786万元 5.股权结构:公司持股63.30%,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6.70%。 6.法定代表人:尹天长 7.主营业务:锂电池负极材料研发、生产与销售 8.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83,468.69万元,负债总额70,317.53万元,净资产13,151.16万元,营业收入41,298.67万元,净利润-640.50万元;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9.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翔福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公司在2025年度向翔福新能源提供财务资助本金13,090万元,均未到期,不存在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邢台新能源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1.最高借款本金额度:10,000万元,借款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2.借款额度使用期限:2026年2月13日-2027年6月30日。 3.借款用途:日常生产经营、工程建设、对外投资等。 4.借款利率:年利率5.65%,每一笔借款的利息自借款到达账户之日起至实际清偿该笔借款之日止,按日计息,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二)公司与翔福新能源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1.最高借款本金额度:20,000万元,借款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2.借款额度使用期限:2024年9月15日- 2026年12月31日。 3.借款用途:日常生产经营、工程建设、对外投资等。 4.借款利率:年利率5.325%,每一笔借款的利息自借款到达账户之日起至实际清偿该笔借款之日止,按日计息,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邢台新能源和翔福新能源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财务、资金等方面实施有效的控制,财务资助风险可控。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密切关注两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加强对各方面的监督,充分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邢台新能源的其他股东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次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额度,但其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已于公司收购邢台新能源(2025年12月)前,向其提供了同等条件的借款,即2025年6月份,邢台新能源已与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借款额度为10,000万元的借款协议,借款期限2年,借款利率为5.65%,后于2025年12月签署三方协议,出借方变更为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借款协议其他内容未变更。 翔福新能源的其他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本次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额度,但其已向公司提供同等条件借款,即公司与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签署了9亿元额度借款协议,借款期限至2027年6月份,借款利率为5.65%。 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会意见 邢台新能源和翔福新能源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其中邢台新能源正在建设多孔碳项目,翔福新能源正在建设石墨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及配套源网荷储绿电项目,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并为客户开拓和技术研发提供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公司整体经营质量。 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虽然本次未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但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作为邢台新能源的其他股东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此前已按同等条件提供了1亿元借款额度。 翔福新能源的其他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本次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额度,但其自2022年3月份开始,持续向公司提供借款,给予公司业务发展支持。 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8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接受控股股东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融资额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融资额度为30亿元人民币,包括银行贷款、融资性租赁和其他融资方式等。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及其关联方(以下统称“控股股东”)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2026年度上述新增融资额度30亿元提供担保,即2026年度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额度相应新增30亿元;同时,拟为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的履行合同、投标等业务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为5亿元,包括为公司及子公司出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具体担保金额、期限以与相关单位正式签订的合同及协议为准。 在不超过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各类型担保额度在公司和各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 本次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预计接受控股股东担保额度通过股东会审议之日止,期间内签订的担保均为有效,并且担保合同的有效期遵循已签订的担保合同的条款规定。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新增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对手方是公司控股股东,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3.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接受控股股东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5区4号楼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42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杨雪岗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信息咨询;科技开发;销售焦炭及副产品、蒽油、炭黑、沥青、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17.08亿元,净资产47.41亿元,收入47.61亿元,净利润1.62亿元; 8.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旭阳控股为公司关联法人; 9.旭阳控股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旭阳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定价依据及对公司的影响 旭阳控股不会就上述担保收取任何费用,公司也不向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9,304.73万元,其中借款本息合计6,300.23万元。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八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3.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7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融资额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9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18.98%;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的情形,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融资、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融资额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内容如下: (一)根据公司2026年度投资和经营计划,董事会审议批准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融资额度为30亿元,包括银行贷款、融资性租赁和其他融资方式等。 (二)董事会审议批准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新增35亿元,若前述融资需要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将在30亿元额度范围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公司拟为子公司2026年度合同履约、投标等履约事项提供担保的额度为5亿元,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担保方式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金额、形式、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方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三)在不超过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担保额度可在各子公司之间的调剂使用。 (四)本次融资、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预计担保额度通过股东会审议之日止,期间内签订的融资、担保均为有效,并且融资、担保合同的有效期遵循已签订的公司融资、担保合同的条款规定,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新增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 二、本次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本次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表: 单位:万元 ■ 注:1.“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中,邢台新能源为2025年10月31日数据,其他公司为2025年9月30日数据。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为预计本次新增担保总额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 (二)被担保人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 四、融资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新的融资、担保协议,2026年度融资、担保的金额、方式、期限等具体条款将在上述融资、担保额度内以正式签署并执行的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对担保的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确定,以保障公司整体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公司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将采取要求该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或根据各自优势提供其他资源支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50.93亿元(为截至公告披露日前对外担保总额与本次预计新增担保总额之和),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1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22.24%;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公司后续将努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保证公司安全平稳运行,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6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6年2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补充通知,会议于2026年2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大厦会议室。公司共有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英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吸收合并其子公司及注销公司邢台分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已于2025年12月份完成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收购,为优化公司组织架构,同意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其子公司邢台旭阳材料新科技有限公司,并注销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 (二)关于公司2026年度融资额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及新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2026年度投资和经营计划,经董事会审议同意,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融资额度为30亿元,包括银行贷款、融资性租赁和其他融资方式等;同意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新增35亿元,其中为前述融资提供新增担保30亿元,为合同履约、投标等履约事项担保新增5亿元。各类型担保预计额度在各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确定,以保障公司整体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将采取要求该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或根据各自优势提供其他资源支持。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融资额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三)关于公司2026年度接受控股股东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统称“控股股东”)拟为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新增融资及业务履约提供担保。董事会同意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为新增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为30亿元,为履行合同、投标等业务履约提供担保额度为5亿元。各类型担保预计额度在公司和各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该担保为无偿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且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由于本次交易对手方为控股股东,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接受控股股东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保证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新能源”)、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翔福新能源”)两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其提供借款,其中拟向邢台新能源提供1亿元额度借款;同时,追认2026年1月份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增资入股翔福新能源之前,即于2024年9月份公司与翔福新能源签署的2亿元额度的借款协议为财务资助。 董事会认为邢台新能源和翔福新能源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其中邢台新能源正在建设多孔碳项目,翔福新能源正在建设石墨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及配套源网荷储绿电项目,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并为客户开拓和技术研发提供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公司整体经营质量。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虽然本次未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但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作为邢台新能源的其他股东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此前已按同等条件提供了1亿元借款额度。翔福新能源的其他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本次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额度,但其自2022年3月份开始,持续向公司提供借款,给予公司业务发展支持。本次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由于两家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参照关联交易,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五)关于多孔碳和硅碳负极材料项目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旭阳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众联盛化工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签署1,000吨/年多孔碳项目的EPC总承包合同, 合同执行暂估价(成本+酬金)1.2亿元(含税);包头旭阳硅碳科技有限公司与旭阳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签署2,000吨/年硅碳负极材料项目的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执行暂估价(成本+酬金)3亿元(含税)。 本次交易对手方是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中北京众联盛化工工程有限公司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可能由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实现控制,基于谨慎性原则,认定为关联方。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多孔碳和硅碳负极材料项目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六)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于2026年3月2日下午15:00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1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02日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0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0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2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25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大厦1号(东)楼8层东侧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26年01月22日、02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二十九次会议的相关披露文件。 3、议案2.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方可通过;议案3.00、4.00、5.00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4、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股东会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请在2026年02月26日 17:00前送达公司资本市场部。 2、登记时间:2026年02月26日 (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资本市场部(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大厦1号(东)楼804室),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政编码:10007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3722821,联系传真:010-63722131 电子邮箱:bhny_2018@126.com,联系人:侯旭志、刘畅 5、其他事项:本次会议预计下午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2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95”,投票简称为“滨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3月0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3月0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3月02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