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平煤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近日,公司收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王高林和张晓玲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指派王华辰和王慧军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二、本次新任签字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王华辰,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王慧军,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 1.项目合伙人王华辰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情况如下: ■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慧军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王华辰、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慧军,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