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6-008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2月12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2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无委托出席情况。会议由董事长王迪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名廖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如廖敏先生被股东会选举为非独立董事,届时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补选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辞任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0)。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6-009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任情况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王鉴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鉴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王鉴女士辞任上述职务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王鉴女士原任期为2024年10月30日至2027年10月29日。 截至本公告日,王鉴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王鉴女士确认与公司及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辞任上述职务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鉴女士辞任上述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其辞职报告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当日生效。 王鉴女士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董事会对王鉴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廖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同时补选廖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补选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廖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提名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附件: 1.廖敏先生简历 廖敏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中共党员,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战略管理主管、高级主管、战略管理经理、资深主管,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部资深主管、企业管理中心战略及人力经理。现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部长,兼任广州地铁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擎云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廖敏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未被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6-010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3月2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至2026年2月25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云城北二路129号地铁设计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因仅补选一名非独立董事,故不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2月26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云城北二路129号地铁设计大厦13A楼投资和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维、孙艺汉 联系电话:020-82871427 电子邮箱:xxpl@dtsjy.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云城北二路129号地铁设计大厦13A楼投资和证券事务部 5、其他事项: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的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法人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13 2、投票简称:地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3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3月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