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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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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6-009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公司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截至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5日,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集团”)持股数量为63,661,098股,占公司总股本4.94%。根据2019年3月11日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体投集团”)与莱茵达集团签署的《关于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莱茵达集团承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64,461,1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所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 2025年12月,公司接到通知,股东成都体投集团与莱茵达集团就后续莱茵达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上述放弃表决权的5%公司股票,受让方无需履行放弃表决权的承诺。莱茵达集团自身放弃5%表决权仍继续履行,且若其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所持公司股票时,需确保受让方继续履行放弃表决权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股东承诺事项履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前述莱茵达集团所持63,661,0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94%)仍处于弃权期。因此,本次股东会莱茵达集团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30 (二)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5楼506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9:15一 15:00期间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覃聚微先生 (六)会议出席人员: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部分董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七)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33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4,627,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99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85,477,9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53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33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149,8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66%。 3、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3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149,8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66%。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以下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审议,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王薇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89,535,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9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058,0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507%。 1.02 《选举吴晓龙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89,442,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6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964,5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289%。 1.03 《选举原博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89,373,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8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895,4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735%。 1.04《选举高磊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89,476,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4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998,3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991%。 1.05《选举张洁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89,590,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3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112,9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510%。 1.06《选举李晓季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89,378,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9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900,6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313%。 上述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王薇女士、吴晓龙先生、原博先生、高磊先生、张洁女士、李晓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王磊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89,394,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4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916,9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089%。 2.02 《选举刘海月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89,47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4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998,0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957%。 2.03 《选举司嵬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89,714,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5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236,5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024%。 上述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王磊先生、刘海月女士、司嵬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罗祎彬、唐恺 (三)律师见证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6-010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股东会结束后,公司以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相关人员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同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董事张洁、独立董事王磊、刘海月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王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王薇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其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2.1选举王薇女士、吴晓龙先生、高磊先生、李晓季先生、司嵬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王薇女士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选举司嵬女士、王薇女士、刘海月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司嵬女士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选举王磊先生、张洁女士、司嵬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王磊先生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选举刘海月女士、高磊先生、王磊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刘海月女士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晓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秦科先生、马瑟苓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克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邹玮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邹玮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同意聘任邹玮女士兼任公司首席合规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兼职不兼薪、不兼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宋玲珑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宋玲珑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首席合规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6-011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首席合规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产生了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首席合规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成员分别为非独立董事王薇女士、吴晓龙先生、原博先生、高磊先生、张洁女士、李晓季先生,独立董事王磊先生、刘海月女士(会计专业人士)、司嵬女士。王薇女士担任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王磊先生、刘海月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司嵬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王薇女士 委员:吴晓龙先生、高磊先生、李晓季先生、司嵬女士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司嵬女士 委员:王薇女士、刘海月女士 (三)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王磊先生 委员:张洁女士、司嵬女士 (四)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刘海月女士 委员:高磊先生、王磊先生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首席合规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首席合规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经理:吴晓龙先生 (二)副总经理:秦科先生、马瑟苓女士 (三)财务总监:刘克文先生 (四)董事会秘书(兼任首席合规官):邹玮女士 (五)证券事务代表:宋玲珑女士 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董事会秘书(兼任首席合规官)邹玮女士及证券事务代表宋玲珑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 四、部分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覃聚微先生,董事郦琦女士、丁士威先生及独立董事徐开娟女士,在本次换届后不再担任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以上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 第十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个人简历 王薇简历 王薇,董事,女,198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关村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兼任中国四川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财务总监,成都兴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兼任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职工董事,成都农业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其间挂任中共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工作委员会委员、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成都东部新区航空和口岸经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中心)部长兼任成都农业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产业研究院、项目评审中心)部长兼任成都农业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王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核实,王薇女士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晓龙简历 吴晓龙,董事,男,197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部长,成都安仁文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成都文旅集团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成都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董事,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晓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核实,吴晓龙先生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原博简历 原博,董事,男,198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任审计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任项目经理,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成都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兼任成都文旅宽窄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兼),兼成都卓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兼任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兼),兼任成都文旅宽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现任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与经营管理部总经理,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原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核实,原博先生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磊简历 高磊,董事,男,1979年11月出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成都武侯祠锦里文化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市场运营部经理,四川贡嘎天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北京巅峰智业旅游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咨询部总监,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旅游板块负责人华夏典藏旅行社总经理(兼),新余巅峰怡广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桂林怡广文化旅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成都天府旅游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总经理(兼),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成都文旅西来古镇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成都天府旅游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投资部(投资评审中心)部长,成都天府旅游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兼),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高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核实,高磊先生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洁简历 张洁,董事,女,198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历任中铁五局集团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 中铁五局集团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管理部部长,中铁五局集团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济师兼人力资源部部长,中铁五局集团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副主席兼女工委主任,成都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助理,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纪委委员、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组织人事部(党委统战部)部长,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张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核实,张洁女士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晓季简历 李晓季,董事,男,1978年3月出生,中国致公党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历任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分析师,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成都武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成都市武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成都文旅宽窄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成都文旅宽窄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职业经理人),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李晓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核实,李晓季先生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磊简历 王磊,男,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学士、诉讼法学硕士,律师,具有深交所独立董事资格。先后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专职法律顾问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首席法律顾问,长期服务于数十家金融机构、大中型国有公司及民营企业以及通威股份(600438)等上市公司和成都市赛事运营中心、成都市足球协会、成都蓉城足球俱乐部等文体单位,曾任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300463)独立董事,曾获成都市党外知识分子风采人物、成都市优秀律师等称号。现任北京浩天(成都)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兼任成都市青羊区第七届人大代表、法制委员会委员、青羊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成都市律协青羊分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四川校友会副会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四川调解中心调解员、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成都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理事、公安局特邀监督员,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磊先生未持有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刘海月简历 刘海月,女,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具有深交所独立董事资格。曾任四川师范大学经管学院讲师、副教授,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会计学与财务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兼职外部董事,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海月女士未持有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司嵬简历 司嵬,女,198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学历,目前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承诺将尽快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四川旅游学院旅游文化产业学院旅游管理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地方发展与旅游业研究院院长,四川省法学会文旅博产业法治研究会理事。被聘为四川新型智库共同富裕研究智库、四川省文旅融合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入选四川省旅游学会智库专家、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专家库青年专家、四川省文旅厅专家库专家、四川省科技厅评审专家,现任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司嵬女士未持有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秦科简历 秦科,男,197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先后在成都天友智慧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死海、成都大陆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叠溪松坪沟工作。2008年入职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成都文旅邛州文化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市场总监、总经理助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成都文旅龙门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成都九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成都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秦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核实,秦科先生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马瑟苓简历 马瑟苓,女,199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成都安仁文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专员,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办公室专员、办公室主管,成都天府旅游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综合管理部经理(其间兼任成都文旅西来古镇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市纪委监委驻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副主任,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马瑟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核实,马瑟苓女士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克文简历 刘克文,男,198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部审计助理,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主管、计划财务部主管,成都文旅五凤溪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刘克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核实,刘克文先生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邹玮简历 邹玮,女,198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四川总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专员,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西藏润恒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主管,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主管,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主管。现任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邹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核实,邹玮女士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宋玲珑简历 宋玲珑,女,198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德国海尼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外资)商务管理岗,国金证券金融产品部项目运营岗,成都思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岗,成都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现任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宋玲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宋玲珑女士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经查询核实,宋玲珑女士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罗祎彬、唐恺律师出席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有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会议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 1、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公告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集人、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审议议案、出席对象等内容。 2、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年2月12日下午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5楼50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公司在本次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临时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相关内容一致。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1、现场出席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5,477,9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531%。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33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149,8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7466%。 (注:根据2019年3月11日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64,461,1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所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前述64,461,198股股份仍处于弃权期,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5日,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为63,661,098股,占公司总股本4.94%。本次股东会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0股)。 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股东,由深交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身份。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人员除上述人员外,还有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董事候选人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现场核查,本次股东会通过了如下全部议案: 1、《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王薇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389,535,9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709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058,020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507%。 1.02 选举吴晓龙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389,442,488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686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964,527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289%。 1.03 选举原博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389,373,366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668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895,405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735%。 1.04 选举高磊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389,476,359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694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998,398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991%。 1.05 选举张洁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389,590,903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723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12,942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510%。 1.06 选举李晓季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389,378,659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669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900,698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313%。 上述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王薇女士、吴晓龙先生、原博先生、高磊先生、张洁女士、李晓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王磊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389,394,909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674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916,948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089%。 2.02 选举刘海月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389,476,05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694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998,089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957%。 2.03 选举司嵬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389,714,56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755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36,599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024%。 上述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王磊先生、刘海月女士、司嵬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会议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规定,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因此,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形式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壹式叁份,均自本所及其律师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交公司贰份,本所留存壹份,每份效力等同。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 经办律师: 宋玲玲 罗祎彬 唐 恺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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