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名称:中航易商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基金简称:中航易商仓储物流REIT 基金代码:50807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经济开发区博达路1号阳光新城别墅区A7栋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桐西路10号远洋光华国际C座1708A 基金份额变动性质:基金份额减少 签署日期:2026年2月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2025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2025修订)》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航易商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中拥有权益的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信托计划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航易商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中拥有权益的基金份额。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信托计划受托人的身份,披露所管理的信托计划在本基金中拥有权益的基金份额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相关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中拥有权益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该基金已发行基金份额10%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全部信托计划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中拥有权益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该基金已发行基金份额10%的情形。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持有基金份额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为主要投资对象的资产管理业务作为战略业务和特色业务,不断践行金融机构更好地助力盘活存量资产、支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历史使命。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信托计划根据资产配置计划和资金需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基金基金份额,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信托计划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比例降至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持有基金份额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其管理的信托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已持仓本基金的信托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本基金中拥有权益基金份额的计划。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2025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法定程序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信托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基金基金份额。 二、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信托计划持有中航易商仓储物流REIT基金份额84,491,0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10.5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信托计划持有中航易商仓储物流REIT基金份额79,991,0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10.00%。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信托计划在2026年2月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卖出中航易商仓储物流REIT基金份额 4,500,0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0.5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基金份额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信托计划在本基金中拥有权益的基金份额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基金基金份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信托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买卖本基金,具体情况如下: ■ 除前述情况以及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管理的信托计划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本基金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4、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营业地址。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京能光伏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名称、 场内扩位简称、场内短简称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二、公募REITs更名事项 因中航京能光伏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2024年度第一次扩募份额已上市,底层资产在光伏资产基础上增加水电资产。为进一步规范基金名称,使基金名称更好更全面地反映本基金持有的所有不动产资产类别,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对中航京能光伏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场内扩位简称、场内短简称进行变更,具体如下表所示: ■ 上述变更自2026年2月13日起生效,本公募REIT的基金代码等其他信息保持不变。本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场内扩位简称、场内短简称的事项对公募REIT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公募REIT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本公司已就相关事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本次变更不影响本公司旗下基金已签署的全部法律文件的效力及履行。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上述更名,本公司对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文件的基金名称等内容进行修订,届时将更新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网站:www.avicfund.cn 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66-2186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