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北仑区育王山路268号公司总部C-105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需审议案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邬建树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王明臻先生列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余蕾、张佳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数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