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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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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6-012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1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科兴路39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中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公司现有总股本为1,133,684,103股,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6,303,129股,故公司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97,380,974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48人,代表股份472,682,1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73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451,670,9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59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843人,代表股份21,011,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4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846人,代表股份23,345,7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7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33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843人,代表股份21,011,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47%。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4.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1,468,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32%;反对98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2%;弃权22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131,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003%;反对98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58%;弃权22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39%。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200,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963%;反对8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51%;弃权25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200,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963%;反对8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51%;弃权25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6%。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华相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华相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9,336,424股。横店控股和金华相家作为公司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0,371,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12%;反对2,13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1%;弃权17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35,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027%;反对2,13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33%;弃权17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4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1,727,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0%;反对7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0%;弃权17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391,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06%;反对7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11%;弃权17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83%。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1,325,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29%;反对1,1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1%;弃权2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988,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878%;反对1,1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23%;弃权2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9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贺维、董雯莹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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