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2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6年2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洪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合规管理基本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分支机构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目前分支机构(包含分公司、证券营业部,下同)的基础上,具体办理分支机构新设、选址、筹建、变更、迁址、撤销等相关事宜。本次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