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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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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6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天地物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天地物业为满足自身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其财务状况及存量贷款情况,拟向2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预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具体授信方案如下:
  ■
  上述天地物业申请综合授信需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主债权本金2,000.00万元及其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依照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授信本金1,000.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等。
  3.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4.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公司尚未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合同,上述条款最终以与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机场支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授信本金1,000.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等。
  3.保证期间:
  担保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公司尚未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机场支行签订合同,上述条款最终以与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旨在满足天地物业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被担保方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鉴于天地物业经营稳健,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有效监控其运营与信用状况,不会对本公司股东的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天地物业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天地物业稳健发展,且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经营活动在公司控制范围内。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此次担保发生后,公司累计签订担保合同的金额为人民币4,000.00万元(包括本次公司为天地物业向银行申请2,0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4.03%,均为公司为合并报告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无对外逾期担保。
  上述担保额为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最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最高额度,实际担保额以子公司实际借款发生额为准,截至目前,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500.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1.51%。
  截至目前,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最高保证合同约定担保额及实际发生额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编号:临2026-007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接受
  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建筑”)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申请35,000.00万元借款。2025年3月28日,天源建筑与空港开发签订其中一笔的借款协议,借款金额6,00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该笔借款将于2026年3月27日到期。根据天源建筑的资金情况及实际需要,经与空港开发协商,天源建筑拟申请将该笔借款展期1年,展期金额为6,000.00万元,展期利率不超过4.50%(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空港开发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不包括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与空港开发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的关联交易(含日常关联交易)共45次,累计金额45,736.68万元(含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累计未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的向空港开发及其控制的企业申请财务资助关联交易总额已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前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建筑向公司控股股东空港开发申请35,000.00万元借款。2025年3月28日,天源建筑与空港开发签订其中一笔的借款协议,借款金额6,00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该笔借款将于2026年3月27日到期。
  不包括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与空港开发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的关联交易(含日常关联交易)共45次,累计金额45,736.68万元(含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空港开发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10251810X4
  成立日期:1993年9月15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内
  法定代表人:安元芝
  注册资本:32,958.763454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金产品零售;电气设备修理;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空港开发总资产853,111.42万元,归母净资产114,987.67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6,434.94万元,实现净利润-30,694.88万元。
  截至2025年11月30日,空港开发总资产964,527.29万元,归母净资产202,246.40万元;2025年1至11月实现营业收入72,610.81万元,实现净利润-27,264.70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天源建筑向空港开发申请将前期6,000.00万元借款进行展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展期金额:6,000.00万元;
  (二)展期期限:1年;
  (三)展期利率:不超过4.50%(以最终审批利率为准);
  公司及天源建筑无需提供反担保、资产、权利抵质押等增信措施。
  四、前期接受关联方借款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累计向空港开发申请借款明细如下:
  (一)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接受关联方借款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接受关联方借款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五、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上述关联交易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原则,结合天源建筑资信条件及资金市场价格为参考依据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公允原则。
  六、《借款展期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贷 款 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二)借 款 人: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资助方式:提供有息借款展期;
  (四)资助金额:6,000.00万元;
  (五)借款期限:1年;
  (六)借款利率:不超过4.50%(以最终审批利率为准)。
  空港开发与天源建筑尚未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展期协议为准。
  七、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当前资金市场供给较为紧张和融资成本较高的形势下,为支持天源建筑经营发展,空港开发将前期借款进行展期,且无需公司及天源建筑提供任何抵押、担保等增信措施。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八、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核查意见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两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吕亚军先生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出具同意本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意见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本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夏自景先生、吕亚军先生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累计未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的向空港开发及其控制的企业申请财务资助关联交易总额已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一)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空港开发及其控制的企业共进行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1,620.67万元,均为空港开发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共计3笔,担保总额为1,620.67万元。
  (二)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空港开发及其控制的企业共进行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43,259.47万元,其中:
  1.空港开发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共计22笔,担保总额为37,259.47万元;
  2.空港开发为天源建筑融资提供担保共计1笔,担保总额为4,000.00万元;
  3.空港开发为天地物业融资提供担保共计4笔,担保总额为2,000.00万元。
  十、上网公告附件
  (一)空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空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 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5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董事会于2026年2月12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王冶雯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王冶雯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空港股份副董事长、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王冶雯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确保公司相关工作平稳推进,王冶雯女士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前,继续履行副董事长、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职责。王冶雯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王冶雯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王冶雯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为确保公司相关工作平稳推进,王冶雯女士将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前继续履行副董事长、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冶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公司及董事会对王冶雯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公司股东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刘一鹏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刘一鹏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刘一鹏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的任职要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刘一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截至目前,刘一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一鹏先生,男,1995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二部经理。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8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3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一层多媒体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日
  至2026年3月3日
  投票时间为:2026年3月2日15:00至2026年3月3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2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2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6年3月2日15:00至2026年3月3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录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6年3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210室;
  联系电话:010-80489305;
  传真电话:010-80489305;
  电子邮箱:kg600463@163.com;
  联系人:张鹏楠;
  邮政编码:101318。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09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的提示性公告
  投资者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于2026年2月12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开金融”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发来的《关于股东减持权益变动跨越1%的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国开金融于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7日、2026年2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共3,960,300股。减持后国开金融持有26,03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8%。
  上述股份为国开金融通过认购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取得。国开金融未在限售期内减持公司股份。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一)身份类别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国开金融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权益变动跨越1%的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国开金融于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7日、2026年2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共3,96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开金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30,000,000股减少至26,03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10.00%减少至8.68%,触及跨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四)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其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而取得的股份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股份变动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编号:临2026-004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6年2月4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2月12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一层多媒体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公司董事长夏自景先生主持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副董事长王冶雯女士系公司第二大股东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开金融”)提名的股权代表董事,现任空港股份副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现因王冶雯女士在国开金融的工作调动,其申请辞去空港股份董事及相关职务。王冶雯女士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为确保公司相关工作平稳推进,王冶雯女士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前,继续履行相关职务职责。王冶雯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股东国开金融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函》。国开金融提名刘一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刘一鹏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刘一鹏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的任职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获准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刘一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此议案将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空港股份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空港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物业”)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及天地物业财务状况及存量贷款情况,拟向7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预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33,000.00万元,具体授信方案如下:
  ■
  上述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不含固定资产贷款),具体授信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及借款利率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增信方式以各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公司授信事项及天地物业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后沙峪支行申请授信事项,如需担保拟由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授信本金人民币31,000.00万元及相应利息、费用等,最终以担保方与各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公司及天地物业无需提供反担保、资产、权利抵质押等增信措施。天地物业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机场支行拟由空港股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议案三)。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获准通过。
  (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天地物业为满足自身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其财务状况及存量贷款情况,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机场支行2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需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具体授信额度及利率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详见议案二)
  1.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授信本金1,000.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等。
  (3)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4)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公司尚未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合同,上述条款最终以与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机场支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授信本金1,000.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等。
  (3)保证期间:
  担保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公司尚未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机场支行签订合同,上述条款最终以与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获准通过,此议案将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空港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前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建筑”)向公司控股股东空港开发申请35,000.00万元借款。2025年3月28日,天源建筑与空港开发签订其中一笔的借款协议,借款金额6,00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该笔借款将于2026年3月27日到期。
  根据天源建筑的资金情况及实际需要,经与空港开发协商,天源建筑申请将该笔借款展期。具体情况如下:
  1.展期金额:6,000.00万元;
  2.展期期限:1年;
  3.展期利率:不超过4.50%(以最终审批利率为准);
  公司及天源建筑无需提供反担保、资产、权利抵质押等增信措施。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两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吕亚军先生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出具同意本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出具同意本事项的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夏自景先生、吕亚军先生回避表决),获准通过,此议案将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依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审议的议案中,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议案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四《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提议于2026年3月3日15:00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一层多媒体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获准通过,将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报备文件
  (一)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纪要;
  (三)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
  (四)空港股份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纪要。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2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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