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6-003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2月9日发出。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由董事长荆世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6-004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铭达”)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荆世平先生,荆天平先生,荆京平女士,夏琛女士,齐军先生,朱小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意提名毛基业先生,何蔚宏女士,郑凯先生,胡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其中郑凯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毛基业先生,何蔚宏女士,郑凯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胡建华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经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董事候选人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董事候选人均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荆怡女士在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涛先生在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将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继续担任董事职务,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一)《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附件: 荆世平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自2011年7月至2017年2月,负责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决策、技术研发及市场开拓等重大经营决策事务;2015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恒世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恒铭达董事长。 荆世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0,214,201股;与公司董事、总经理荆天平先生,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荆京平女士,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夏琛女士,副总经理荆江先生存在亲属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荆世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荆天平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学历。2011年7月至2017年2月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9月至2024年1月任深圳华阳通董事;2021年4月至2023年11月任惠州华阳通董事;2022年2月至2025年3月任铜陵寅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恒铭达董事、总经理。 荆天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夏琛女士,董事长荆世平先生,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荆京平女士,副总经理荆江先生存在亲属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荆天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荆京平女士: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4年7月至今任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2月至2020年2月任恒铭达董事、董事会秘书;2020年2月至2023年3月任恒铭达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2024年1月任深圳华阳通董事长;2020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鹏浩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职于深圳迎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1月至今任深圳恒铭达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4月至2023年11月任惠州华阳通董事长;2021年5月至今任惠州包材执行董事;2023年3月至2024年8月任恒铭达董事会秘书;2023年3月至今任恒铭达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荆京平女士持有公司股票5,799,703股;与公司董事长荆世平先生,董事、总经理荆天平先生,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夏琛女士,副总经理荆江先生存在亲属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荆京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夏琛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1年7月至2017年2月任职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2月至2020年2月任恒铭达副总经理,2020年2月至2023年3月任恒铭达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3月至今任恒铭达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夏琛女士持有公司股票8,109,504股;与公司董事、总经理荆天平先生,公司董事长荆世平先生,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荆京平女士,公司副总经理荆江先生存在亲属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夏琛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齐军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职于富士康(昆山)电脑接插件有限公司、昆山博美柯供应链有限公司;2012年2月至2017年2月任职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12月至2017年7月任职于昆山市中科研发中心有限公司;2022年5月至2024年1月任职于恒铭达新技术研发(北京)有限公司;2022年2月至2025年3月任职于铜陵寅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2月至今任恒铭达董事、副总经理。 齐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58,58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齐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朱小华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富士康(昆山)电脑接插件有限公司;2014年8月至2017年2月任职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管部;2017年2月至今任恒铭达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恒铭达审计部负责人。 朱小华女士持有公司股票8,45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小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毛基业先生:1963年出生,现任上海科技大学创业与管理学院院长、特聘教授(2023年12月至今)。198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信息管理系;1989年毕业于加拿大麦吉尔大学(McGill University),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1995年毕业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获得博士学位;1995年任教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2004年7月至2023年12月任教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原院长);2019年11月至今任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任多点数智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1月至今任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恒铭达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毛基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毛基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何蔚宏女士:1968年出生,毕业于同济大学建筑工程系土建结构工程专业,国家一级建造师,获剑桥中国信息学院工商管理高级证书。1992年7月至1996年3月任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处设计部工程师;1996年3月至2007年7月任喜利得(中国)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07年7月至2012年10月任上海加固行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10月至2021年5月任上海捷鼎加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国家一级建造师,项目经理;2008年5月至2022年11月任上海申睿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恒铭达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何蔚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蔚宏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郑凯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会计学)博士,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CPA)。2017年9月至今,历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联合导师,华东理工大学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中心主任;2023年11月至今任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6月至今任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9月至今任恒铭达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郑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郑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胡建华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1983年7月至今任职于复旦大学,历任科技处副处长、技术转移中心主任,现任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江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截至目前,胡建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胡建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6-005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至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特别决议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部门人员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6-006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6年3月2日14:3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2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5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会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议案1.00需经本次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2)提案2.00、3.00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以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相关资料须在2026年2月27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6年2月27日上午9:30-11:30,14:00-16:00。 6、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邮寄信函,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件地址:hmd_zq@hengmingdaks.com。 7、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荆怡 联系电话:0512-57655668 传 真:0512-36828275 联系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 8、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9、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 投票代码:362947;投票简称:铭达投票 (二)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对议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6年3月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2日(现场股东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3月2日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年月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附注: 1、对于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的议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