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104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世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焦付良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普通决议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审议通过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青海捷传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萱、韩伟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西宁特钢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