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朗丽兹西山花园酒店(北京市海淀区丰智东路13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因工作原因未出席现场会议,经推举由董事杨雨先生主持现场会议。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全部会议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长姜梁先生、副董事长王海涛先生、董事阎俊武先生、陈建国先生,独立董事唐水源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总裁胡成刚先生、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吕凡先生、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徐洪锁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航天长征火箭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2、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中国航天时代电子有限公司、中国时代远望科技有限公司、湖北聚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兴华机械厂有限公司、陕西苍松机械有限公司、陕西航天导航设备有限公司现场表决时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上述股东合计持有的842,860,083股公司股份未计入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唐依昕 汤恩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