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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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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6-009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2月11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7日以邮件及书面传递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规范治理,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激励和约束机制,切实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修订本制度。
  具体内容请详见于2026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峰水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请详见于2026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峰水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6年3月5日下午14:30时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2026年2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6-010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2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3月4日上午9:00至17:00,2026年3月5日上午9:00至11: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会议室。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五)会议联系方式及相关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杨旭
  电话号码:0571一56030516传真号码:0571一56075060
  电子邮箱:yangxu021@126.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72”,投票简称为“上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本次股东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3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5日(现场股东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3月5日(现场股东会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参加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提案的表决意见(请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打“√”)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营业执照编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股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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