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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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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6-001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9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2月11日下午15: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程鑫先生、独立董事庄任艳女士、李学金先生、浦洪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袁剑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基于公司现有的资源条件、实际生产经营需求的审慎分析与评估,终止“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6-003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2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五区19栋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1)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2月24日9:00-11:30及14:00-16:00;(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6年2月24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chenbiying@cem-instruments.com)。 3、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五区19栋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办公室。 4、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④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②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③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②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③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④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三)、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携带相关证件于2026年2月27日下午14:45点前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碧莹 电话:0755-27353188 传真:0755-27652253 电子邮箱:chenbiying@cem-instruments.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80 2、投票简称:华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在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2月2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及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6-002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 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计3,333.34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633.4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26.6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13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注1:募投项目“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9,672.83万元,与实际投入金额20,248.94万元的差额为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注2: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金额4,274.44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4,255.64万元,二者差额18.80万元为存储专户银行利息收入; 注3:以上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尚未经会计师鉴证。 二、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公司负责实施,拟投资15,944万元,其中场地投入10,416万元,设备投资2,204万元,预备费379万元,研发费用2,945万元。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计划于2023年4月15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因写字楼售价较高且符合公司使用条件的写字楼数量较少,该项目一直未能购置合适的场地,进而导致该募投项目未能按原计划进度实施。2022年6月2日和2022年6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期限变更的议案》,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场地变更为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南山区留仙洞七街坊T501-010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竞买并在该地块上进行合作建设开发,并根据新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相关协议的约定,变更该项目的实施期限由2023年4月15日变更为2027年6月30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6,745.12万元,投资进度42.31%。 (二)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了“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在项目立项及延期时进行了审慎、充分的研究与论证,但由于市场和行业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南山区总部联建大厦建设进度不及预期。 同时,外部市场环境发生显著变化,若继续大规模投入总部联建大厦建设,不仅难以实现预期经济效益,还将占用公司大量营运资金。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观情况及公司业务经营现状,公司拟终止“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三、募投项目终止后的募集资金安排 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后,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终止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账户中剩余的11,074.03万元、后续政府退还款、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具体以实际结转时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董事会将授权相关人员办理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业务发展规划,基于公司现有的资源条件、实际生产经营需求,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等因素做出的调整,符合市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募集资金投资的审慎性和成本效益原则,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资产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业务发展规划,基于公司现有的资源条件、实际生产经营需求的审慎分析与评估,终止“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是基于公司业务整体发展布局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盛昌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决议》;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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