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7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余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特此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为10亿元的融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拟为全资子LB ADVANCED MATERIAL ASIA SDN. 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元)的银行融资担保; 2、公司拟为全资子LB TITANIUM UK LTD(以下简称“英国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元)的银行融资担保。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担保额度有效期为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 二、担保额度使用及审议情况 1、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备注:截至目前香港公司尚未对马来西亚及英国子公司出资,暂无财务数据,不涉及资产负债率。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合计数据与各行加总数据不一致系四舍五入所致。 2、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担保额度有效期为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上述担保事项实施前,公司对马来西亚及英国子公司的对外投资事宜及本次担保,尚需完成境内相关主管部门必要的审批备案手续。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马来西亚子公司 1、公司中文名称:龙佰亚洲新材料有限公司 2、公司英文名称:LB ADVANCED MATERIAL ASIA SDN. BHD. 3、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5、注册地址:BUSINESS SUITE 19A-08-01, LEVEL 8 UOA CENTRE, NO.19 JALAN PINANG KUALA LUMPUR 50450 KUALA LUMPUR W.P. KUALA LUMPUR MALAYSIA 6、经营范围:进出口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生产与销售化学品(不包括危险品和易燃材料);提供化学技术服务;销售机电设备。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佰利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持有100%股权。 8、马来西亚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英国子公司 1、公司中文名称:龙佰钛业英国有限公司 2、公司英文名称:LB TITANIUM UK LTD 3、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 5、注册地址:WINDER HOUSE KINGFISHER WAY STOCKTON-ON-TEES ENGLAND TS18 3EX 6、经营范围:钛白粉的生产及销售。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公司持有100%股权。 8、英国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目前香港公司尚未对马来西亚及英国子公司出资,暂无财务数据。 五、担保的主要内容 拟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也是公司落实海外发展战略的重要行动,有助于实现公司业务的国际化与长期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海外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布局和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对下属子公司资金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49.60亿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65.03%。本次担保事项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使用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72.38亿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18.4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涉诉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6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下属子公司股权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下属子公司股权结构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调整概述 为了进一步实现业务聚焦,提升专业化经营水平,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调整下属子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龙佰禄丰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禄丰”)持有的云南国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国钛”)5.46%股权,交易对价23,400万元。本次股权调整后,龙佰禄丰不再持有云南国钛股权。 本次调整下属子公司股权结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股权调整各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龙佰禄丰钛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31336580467H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日期:2015年4月20日 5、注册资本:502,00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刘清海 7、公司注册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勤丰镇羊街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冶金专用设备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龙佰禄丰股权结构图 ■ 10、龙佰禄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云南国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00MA6P5G837X 3、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9日 5、注册资本:219,625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刘红星 7、公司注册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勤丰镇沙龙村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危险废物经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选矿;金属矿石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铁合金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特种设备出租;特种设备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交易前后的股权结构 ■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4年及2025年1-6月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均为云南国钛合并报表数据。 11、云南国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股权结构调整的定价依据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评估”)分别采取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云南国钛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银信评报字(2026)第B00024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资产评估报告》: 1、资产基础法。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采用资产基础法确定的云南国钛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429,057.97万元,较云南国钛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371,877.11万元,增值57,180.86万元,增值率15.38%。 2、收益法。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采用收益法确定的云南国钛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429,200.00万元,较云南国钛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348,969.57万元,增值80,230.43万元,增值率22.99%。 3、评估结论的选取。因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更能反映被评估企业的真实价值,最终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结果。 根据银信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云南国钛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确定为429,200.00万元,每股1.95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为1.95元/股,共计234,000,000.00元。 四、其他事项 本次调整下属子公司股权结构,不涉及人员安置。 五、本次股权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下属子公司股权结构,是为了进一步实现业务聚焦,提升专业化经营水平,提高运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股权调整完成后,不会引起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影响相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有序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5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主要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为每期最长不超过1年; 4、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5、担保方式:无担保; 6、发行利率:以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为准,根据市场利率波动情况择机发行,以获得最优市场利率;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8、发行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短期融资券。 9、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10、决议有效期限: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到期日止。 二、本次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短期融资券的顺利发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与办理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确定发行日期、实际发行额、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商的选择、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办理与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5、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批程序 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事项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 四、风险提示 经查询,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2月10日(周二)以通讯表决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6年2月5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和奔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下属子公司股权结构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下属子公司股权结构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2026年2月10日召开的本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3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许冉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备注: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备注:1、王霞女士将其代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行使权利的公司股份126,515,969股所对应的身份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会权、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身份性权利全部委托许冉女士行使。委托期限至2028年10月23日(即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十八周岁生日之日止)。 2、上述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1、许冉女士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许冉女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41,52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8.30%,占公司总股本的1.74%,对应融资余额为30,0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72,793,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4.56%,占公司总股本的7.25%,对应融资余额为137,000.00万元。许冉女士质押融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工资薪金、分红资金、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等,许冉女士具备资金偿付能力。 3、许冉女士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许冉女士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均不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8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新园路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6年2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提案1由出席股东会的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提案2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另加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邮件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6年2月24日(上午9:00 -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454191 联系电话:0391-3126666电子邮箱:002601@lomonbillions.com 联系人:王旭东王海波 4、会议费用: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01”,投票简称为“龙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2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附注: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一项提案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投票前请阅读投票规则。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