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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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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6-004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的议案》,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40,643,625.24元,盈余公积为380,097,727.02元,资本公积为5,387,877,514.20元。公司使用盈余公积补亏后,需使用资本公积继续补亏,资本公积中符合用于弥补亏损的金额可覆盖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负数。 公司母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以前年度累计的亏损。本次方案中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为股本溢价形成,源于重整计划收到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重整投资款形成股本溢价1,645,000,000.00元,该部分资本公积系公司接受投资者用货币出资,符合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中资本公积弥补亏损的政策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380,097,727.02元和资本公积560,545,898.22元,弥补母公司累计全部亏损。 二、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母公司盈余公积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减少至4,827,331,615.98元,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0元。 公司完成资本公积弥补亏损方案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在财务报表附注的“未分配利润”项下单独披露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数额。 公司通过实施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有助于推动公司为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奠定基础,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三、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使用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事项符合《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进一步回报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弥补母公司累计全部亏损,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弥补母公司累计全部亏损,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拟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二)2026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6-005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公司债券。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有关条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概述 (一)票面金额及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 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安排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本次债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发行时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三)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5 年),可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和品种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在债券发行前根据有关法律、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确定。 (四)发行对象: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可以参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认购和转让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对象数量不超过200名。 (五)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按照市场情况与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七)募集资金用途:用于符合国家宏观调控、产业政策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的合规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八)增信措施: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和担保机构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九)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挂牌转让安排: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在符合挂牌转让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交易。 (十一)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二)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获取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之日满12个月之日止。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项 为提高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品种、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利息支付方式、发行方式及分期安排、发行时机、募集资金用途、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是否设置及如何设置调整票面利率条款、赎回条款和/或回售条款等其他含权条款、评级安排、具体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挂牌转让事宜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为前述发行聘请中介机构,办理发行申报事宜; (三)聘请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四)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必要文件、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调整; (五)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六)为相关发行设立专项账户; (七)办理与前述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及交易流通有关的事宜; (八)办理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等事项; (九)决定或办理与前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为前述发行的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交易流通有关的上述事宜。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持续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及上述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发行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二)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核意见 (三)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6-003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6年2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2月11日10时以通讯方式如期召开,参加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陈茂竹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廖廷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拟使用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二)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核意见 (三)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6-006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3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2月24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三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2月1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全部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即由出席股东会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及社会机构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3)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年2月26日到3月2日 9:00一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三号楼) 4.注意事项: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5.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李子林路38号 联 系 人:滕敏桥 朱鸿艳 联系电话:0830-4120687 0830-4122195 电子邮箱:lthgfdb@126.com 6.现场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12 2.投票简称:天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3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3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3月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法人股东应加盖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代表的股份数: 委托日期: 本人(或公司)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均有效,法人单位委托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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