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合作投资基本概述情况 2023年3月,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管理层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中新智地参与投资苏州宜行天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苏州宜行天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宜行天下基金”),认缴出资不超过5,000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23-009)。 2023年12月,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宜行天下基金管理人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23-066)。 2024年9月,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宜行天下基金拟延长合伙企业投资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24-040)。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的通知,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宜行天下基金拟延长合伙企业投资期,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基金咨询委员会于2026年2月作出决议将宜行天下的投资期延长8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经2/3以上咨询委员会成员的同意,可以延长有限合伙的投资期、退出期和经营期限。投资期和退出期各可以延长2次,每次可延长不超过1年。 本次投资期延长8个月后,同时退出期缩短8个月,以保持宜行天下基金的经营期限维持不变。投资期延长期将按退出期收取管理费及执行合伙事务报酬,各有限合伙人应分摊的管理费及执行合伙事务报酬不因投资期延期发生任何变化。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延长投资期后,宜行天下基金管理费原有的计费方式不变,没有额外增加公司成本。宜行天下基金拟延长合伙企业投资期的事项预计对基金的后续运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后续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截至目前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总体情况 ■■ ■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