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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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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6-006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

  公司股东中电坤润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北京中电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公司股东中电坤润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电坤润基金”)和北京中电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电发展基金”)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599,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电坤润基金及中电发展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目前,中电坤润基金及中电发展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8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9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经到期,现就股东减持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上表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到期。
  3、在股份减持期间,中电坤润基金、中电发展基金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做出的相关股份减持承诺。
  4、中电坤润基金、中电发展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中电坤润基金、中电发展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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