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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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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
公 告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水华 公告编号:2026-015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
  公 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3号),核准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上述债券于2021年11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聘请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担任本次可转债发行的保荐机构,法定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结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截至2025年12月20日,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但可转债还在存续期。
  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1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需要,公司聘请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签订了保荐协议。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依据上述规定终止了与华西证券的保荐协议。鉴于公司与申港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时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完成销户但可转债仍在存续期,申港证券委派负责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叶华先生和程聪先生将继续负责公司可转债存续期的持续督导工作。叶华先生和程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对华西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叶华先生:保荐代表人,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二十余年,先后主持和参与湖北宜化配股,承德钒钛、春天股份、聚隆科技和司尔特IPO,中航精机非公开发行,天颐科技、青鸟华光重大资产重组,康欣新材非公开发行公司债项目等项目。
  程聪先生: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1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其负责或参与星辉环材、思柏科技等IPO项目,三羊马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项目以及晶华光电、龙桥矿业新三板挂牌项目。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水华 公告编号:2026-016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 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详情请分别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4)和《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45)。
  一、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2026年2月9日,公司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林建昆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因内部工作安排变动,林建昆先生不再担任本次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后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肖菲先生。
  二、本次变更后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1、基本信息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肖菲先生,于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肖菲先生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立信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
  特此公告。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水华 公告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帝欧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成都水华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水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张芝焕)、刘进先生、陈伟先生、吴志雄先生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拥有权益比例由27.89%被动稀释至26.90%,其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发行的“帝欧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成都水华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水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张芝焕)、刘进先生、陈伟先生、吴志雄先生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拥有公司权益比例由27.89%被动稀释至26.90%,合计持有权益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转/换股明细表。
  特此公告。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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