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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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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其底层项目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
  (2)绍兴市越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越芯”,投资科创产业中的成长型和成熟期企业。其底层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部分退出,目前还持有初始投资的80%的本金。
  注2:部分退出,目前还持有1,935,047股。
  其底层项目经营业绩如下:
  单位:万元
  ■
  (3)补充披露近3年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各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依据、估值方法及计算过程;
  公司回复:
  各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定依据、估值方法及计算过程:
  (1) 二级市场股票和债券投资
  二级市场股票和债券系公司在二级市场购买的金融产品,由于公司管理该类金融工具的方式为近期内出售并获取短期利益,因此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公司以获取的活跃市场收盘价和持有数量计算其公允价值。
  (2)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类金融资产主要根据其持有的债券、ETF基金等的公允价值估计私募基金的单位净值,公司以获取的基金公司提供的最新的产品单位净值为基准计算公允价值。
  (3) 理财产品
  主要包括信托产品、资管计划、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和银行理财产品等,公司按照发行人、管理人及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行业通行做法确定的估值方法,在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市场报价、流动性、收益率曲线等多种因素基础上,出具的理财产品财产及单位净值、对账单显示的市值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4) 股权投资情况
  主要核算公司直接投资于标的公司的股权,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根据流动性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
  公司针对股权投资核算的基本方法为:
  1)针对可获取活跃市场报价且无需调整的,以该报价作为公允价值;
  2)针对可获取活跃市场报价但需要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公允价值;
  3)针对无活跃市场报价的,① 有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再融资价格的,获取再融资价格,② 无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再融资价格的,获取标的股权及其底层资产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对整体投资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后确认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值。
  公司结合底层资产的经营情况,针对持有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依据、估值方法和计算过程,具体如下:
  1)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公允价值确定依据、估值方法和计算过程,详见回复函一(2)之说明。
  2) 杭州全程国际健康医疗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杭州全程国际健康医疗管理中心有限公司12.00%的股权,不参与经营决策,不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将该股权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由于杭州全程国际健康医疗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尚未上市,且无临近资产负债表日的再融资价格,公司获取其财务数据,以账面净资产作为预测基础,对该股权公允价值进行合理估计。
  3) 杭州纳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杭州纳境科技有限公司0.9133%的股权,不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将该股权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杭州纳境科技有限公司尚未上市,于2025年12月签署再融资协议,因此公司2025年末根据再融资市场估值作为该股权公允价值进行确认。
  4) 浙江省富阳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浙江省富阳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10.00%的股权,其经营情况以及面临的市场、经济环境、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利润数据无重大变化,无临近资产负债表日的再融资价格,公司将该股权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公司以投资成本作为股权公允价值。
  5)中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中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43%的股权,原始投资成本18万元,公司将该股权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公司以投资成本作为股权公允价值。
  6)绍兴市越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菏泽乔贝京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分别持有绍兴市越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菏泽乔贝京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12.46%的股权,不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将该股权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由于两家合伙企业进入退出期,因此公司以其账面净资产作为预测基础,对该股权公允价值进行合理估计。合伙企业对股权投资的核算遵循会计准则的要求:
  a)针对可获取活跃市场报价且无需调整的,以该报价作为公允价值(已上市流通股权);
  b)针对可获取活跃市场报价但需要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已上市限售股权);
  c)针对无活跃市场报价的,①有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再融资价格的,获取再融资价格,②无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再融资价格的,获取标的股权及其底层资产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对整体投资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后,以投资成本等作为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值。
  (4)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前述账面价值确定的合理性,说明相关投资是否存在明显减值风险,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近3年波动较大主要系受二级市场股票和杭工信股权投资影响所致,2023年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71亿元,其中二级市场股票确认-1.69亿元;2024年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356.84万元,其中二级市场股票确认6,077.35万元,杭工信股权投资确认-3,743.03万元;2025年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37亿元,其中二级市场股票确认-0.62亿元,杭工信股权投资确认-0.94亿元,前述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另,公司2025年对杭工信股权投资的减值计提系基于杭工信提供的未经审计年报数据,如杭工信最终经审计的2025年年报数据与杭工信提供的未经审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的,可能会导致公司对杭工信股权的公允价值变动计量金额产生变化。
  三、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根据前期公告,2023 年末、2024 年末和 2025 年半年度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 5.8 亿元、5.79 亿元、5.84 亿元,主要包括浙江新干世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杭州源聚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源聚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请公司:(1)结合被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情况,补充披露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确认方式及依据,并结合各项被投资资产经营业绩,说明前述账面价值确定的合理性;
  公司回复: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确认方式及依据:
  公司持有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30%股权,并派有董事,对其有重大影响,故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公司持有杭州新干世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并派有董事,对其有重大影响,故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公司持有源聚丰20%股权,并委派一名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参与基金项目决策,对其有重大影响,故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公司持有浙丰宏胜14.1844%股权,并委派一名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参与基金项目决策,对其有重大影响,故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主要核算依据会计政策如下:
  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合伙企业对底层股权投资的核算遵循会计准则的要求:
  a)针对可获取活跃市场报价且无需调整的,以该报价作为公允价值(已上市流通股权);
  b)针对可获取活跃市场报价但需要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已上市限售股权);
  c)针对无活跃市场报价的,①有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再融资价格的,获取再融资价格,②无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再融资价格的,获取标的股权及其底层资产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对整体投资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后,以投资成本等作为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值。
  近3年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情况
  2023年
  单位:元
  ■
  2024年
  单位:元
  ■
  2025年(未经审计)
  单位:元
  ■
  近3年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
  其中,1)杭州源聚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源聚丰”,投资医疗大健康相关的高新技术企业。其底层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其底层项目经营业绩如下:
  单位:万元
  ■
  2)杭州浙丰宏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丰宏胜”,投资重点为产业数字化及社会数字化治理方向的项目。其底层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其底层项目经营业绩如下:
  单位:万元
  ■
  (2)补充披露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确认方式及依据,结合前述情况,说明相关投资是否存在明显减值风险,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确认方式及依据:
  公司持有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30%股权,并派有董事,对其有重大影响,故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公司持有杭州新干世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并派有董事,对其有重大影响,故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公司持有源聚丰20%股权,并委派一名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参与基金项目决策,对其有重大影响,故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公司持有浙丰宏胜14.1844%股权,并委派一名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参与基金项目决策,对其有重大影响,故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主要核算依据会计政策如下:
  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针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主要核算依据会计政策如下:
  长期股权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杭州百大置业主营商业地产租赁运营近3年经营业绩状况良好,无影响其经营的重大不确定事项,不存在明显减值风险。
  新干世业管理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和私募证券投资业务,经营正常,无影响其经营的重大不确定事项,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
  根据管理人报告并结合合伙企业审计报告,源聚丰近3年经营业绩状况良好,未识别出影响其经营的重大不确定事项,不存在明显减值风险。浙丰宏胜已于2024年度就底层一个项目投资本金全额计提减值损失,截止2025年末,其他底层项目运营正常且部分投资项目估值增加,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另合伙企业对底层股权投资的核算遵循会计准则的要求:
  a)针对可获取活跃市场报价且无需调整的,以该报价作为公允价值(已上市流通股权);
  b)针对可获取活跃市场报价但需要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已上市限售股权);
  c)针对无活跃市场报价的,①有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再融资价格的,获取再融资价格,②无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再融资价格的,获取标的股权及其底层资产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对整体投资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后,以投资成本等作为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值。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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