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控股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韦感”)的一致行动人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韦豪创芯”)的通知,获悉韦豪创芯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注:1、根据韦豪创芯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签署的《并购贷款合同》以及《权利质押合同》,韦豪创芯申请了并购贷款用于协议收购公司5.23%的股份,随后韦豪创芯以其收购的公司1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4.13%)为该并购贷款提供质押担保。2、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期限为2025年9月26日至2026年8月31日,上述表格中总股本数量以截至股权登记日即2026年2月9日的股份为准。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锡韦感及其一致行动人韦豪创芯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1、如果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2、由于无锡韦感和韦豪创芯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周思远,双方所持有的股份合并计算质押比例。3、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期限为2025年9月26日至2026年8月31日,上述表格中总股本数量以截至股权登记日即2026年2月9日的股份为准。 三、其他说明 韦豪创芯资信情况、财务状况均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