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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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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4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2月10日(星期二)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独立董事陈翔宇女士、葛凤燕女士、顾凌枫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叶汀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是基于对控股子公司的运营管理情况及整合优化资产结构为出发点,放弃对控股子公司的优先认购权,从而导致公司对其提供的借款将被动的形成关联财务资助。该事项具有合理性,且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吕安春、鲁国富回避表决。 公司保荐机构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2026年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2月27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二楼大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5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欣新材”)控股子公司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诺环境”)拟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海南鑫鑫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鑫阳”)、XINOVA ENVIRONMENT PTE.LTD.(以下简称“XINOVA”)、杭州诺信洁源贰号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洁源贰号”)、容圭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圭科技”)、李俊华、杭州诺信洁源壹号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洁源壹号”)、陈阵、沈飞、李思密9位投资方,其中XINOVA为欣诺环境原股东。公司将与欣诺环境其他原股东及上述新增投资方共同签订《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以现金增资800万元,增资完成后,欣诺环境注册资本将由1,200万元增至2,000万元。公司基于欣诺环境的运营管理情况,放弃本次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欣诺环境的持股比例由51.25%降至30.75%,欣诺环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截至2026年2月10日,公司对欣诺环境的债权总额为3,093.75万元(其中借款及利息1,020.96万元,货款往来2,072.79万元),该款项是欣诺环境在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支持其日常管理运营而发生的借款及经营性往来款。增资完成后,欣诺环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向欣诺环境提供的借款1,020.96万元将被动形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其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非经营性往来的延续。根据公司与欣诺环境所签署《借款协议》的约定,该笔借款(年利率3%)应在2027年12月31日前偿还本金及其利息。经与欣诺环境协商一致,并签署《提前还款承诺书》,欣诺环境将不晚于2026年6月30日前归还上述本金及利息。另外,针对公司与欣诺环境所涉及的货款往来,签署《应收账款还款承诺书》,欣诺环境将最晚于2026年9月30日前,向公司全额清偿本承诺书已超信用期应收账款金额835.62万元。对于截止2026年2月10日信用期尚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按合同约定付款,并最晚于合同约定或2026年6月30日前孰晚原则,向公司全额清偿应收账款金额 1,237.17万元。 3.因公司董事吕安春先生、鲁国富先生均担任欣诺环境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完成后,欣诺环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为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公司对其提供的借款将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 4.2026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议案》,因被资助对象欣诺环境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本次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本次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欣诺环境计划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投资者,公司拟与欣诺环境其他原股东及海南鑫阳、XINOVA、洁源贰号、容圭科技、李俊华、洁源壹号、陈阵、沈飞、李思密共同签署《增资协议》。新增的9位投资者共同以现金出资认购800万元,增资完成后,欣诺环境注册资本将由1,2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公司基于欣诺环境的运营管理情况,放弃优先认购权。 截至2026年2月10日,公司对欣诺环境的债权总额为3,093.75万元(其中借款及利息1,020.96万元,货款往来2,072.79万元),该款项是欣诺环境在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支持其日常管理运营而发生的借款及经营性往来款。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欣诺环境的持股比例由51.25%降至30.75%,欣诺环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向欣诺环境提供的借款1,020.96万元将被动形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其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非经营性往来的延续。根据公司与欣诺环境所签署《借款协议》的约定,该笔借款(年利率3%)应在2027年12月31 日前偿还本金及其利息。经与欣诺环境协商一致,并签署《提前还款承诺书》,欣诺环境将不晚于2026年6月30日前归还上述本金及利息。另外,针对公司与欣诺环境所涉及的货款往来,签署《应收账款还款承诺书》,欣诺环境将最晚于2026年9月30日前,向公司全额清偿本承诺书已超信用期应收账款金额835.62万元。对于截止2026年2月10日信用期尚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按合同约定付款,并最晚于合同约定或2026年6月30日前孰晚原则,向公司全额清偿应收账款金额 1,237.17万元。 2026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吕安春、鲁国富回避表决。被资助对象欣诺环境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且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本次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DLA4G4X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朝龙汇大厦1幢2001-1室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帅 成立日期:2024年06月0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 实际控制人:增资扩股前,兴欣新材为控股股东。增资扩股后,无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关联关系说明:因公司董事吕安春先生、鲁国富先生均担任欣诺环境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完成后,欣诺环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为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欣诺环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XINOVA ENVIRONMENT PTE.LTD. 公司名称:XINOVA ENVIRONMENT PTE.LTD. 注册国家(地区):新加坡 商业登记号:202420211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 法定地址:111 NORTH BRIDGE ROAD, #29-06A, PENINSULA PLAZA 法定代表人姓名:Xu Hong Ying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主要业务:环保咨询与技术服务 经查询,XINOVA 为欣诺环境原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杭州诺信洁源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DMCT3201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凡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朝龙汇大厦1幢20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咨询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杭州诺信洁源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海南鑫鑫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名称:海南鑫鑫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K6G07N9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江东大道202号江东发展大厦A110室-5-1439 注册资本: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大明 成立日期:2026-02-05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办公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国内贸易代理(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经查询,海南鑫阳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杭州诺信洁源贰号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名称:杭州诺信洁源贰号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K55H6Q2K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朝龙汇大厦1幢2001室-3 注册资本:13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凌文华 成立日期:2026年1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洁源贰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容圭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名称:容圭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国家(地区):中国香港 商业登记号:79691034 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UNIT 2508A 25/F, BANK OF AMERICA TOWER, 12 HARCOURT RD, CENTRAL, HONG KONG 注册资本:1万元港币 法定代表人:Ling Shuyang 成立日期:2026年1月27日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化工材料贸易及技术咨询。 经查询,容圭科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杭州诺信洁源壹号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名称:杭州诺信洁源壹号环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K55H9C7P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朝龙汇大厦1幢2001室-2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凌文华 成立日期:2026年1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洁源壹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李俊华 个人姓名:李俊华 类型: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220104**********16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经查询,李俊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李思密 个人姓名:李思密 类型: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430521**********76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经查询,李思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陈阵 个人姓名:陈阵 类型: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412728**********36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经查询,陈阵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沈飞 个人姓名:沈飞 类型: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110105**********53 住址:杭州市萧山区 经查询,沈飞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截至2026年2月10日,公司对欣诺环境的债权总额为3,093.75万元(其中借款及利息1,020.96万元,货款往来2,072.79万元),该款项是欣诺环境在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支持其日常管理运营而发生的借款及经营性往来款。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欣诺环境的持股比例由51.25%降至30.75%,欣诺环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向欣诺环境提供的借款1,020.96万元将被动形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其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非经营性往来的延续。 根据公司与欣诺环境所签署《借款协议》的约定,该笔借款(年利率3%)应在2027年12月31 日前偿还本金及其利息。经与欣诺环境协商一致,并签署《提前还款承诺书》,欣诺环境将不晚于2026年6月30日前归还上述本金及利息。 另外,针对公司与欣诺环境所涉及的货款往来,签署《应收账款还款承诺书》,欣诺环境将最晚于2026年9月30日前,向公司全额清偿本承诺书已超信用期应收账款金额835.62万元。对于截止2026年2月10日信用期尚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按合同约定付款,并最晚于合同约定或2026年6月30日前孰晚原则,向公司全额清偿应收账款金额 1,237.17万元。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因放弃对控股子公司的增资,从而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被动形成对欣诺环境提供关联财务资助,其实质为公司对欣诺环境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且公司已要求欣诺环境签署《提前还款承诺书》《应收账款还款承诺书》,明确了其还款义务与资金来源,有效锁定了还款路径,极大降低了资金回收风险。充分保障上市公司股权权益。本次提供关联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6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是基于对控股子公司的运营管理情况及整合优化资产结构为出发点,放弃对控股子公司的优先认购权,从而导致公司对其提供的借款将被动的形成关联财务资助。该事项具有合理性,且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6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26年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事项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且公司考虑到该控股子公司运营管理情况放弃优先认购权,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导致,是整合优化了公司资产结构,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上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市公司为欣诺环境提供的财务资助事项系公司放弃同比例增资权导致公司失去欣诺环境控股权所致。欣诺环境已就财务资助事项作出还款安排并签署《提前还款承诺书》、《应收账款还款承诺书》,不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兴欣新材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事项被动形成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020.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70%;除本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其他合并报表外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八、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6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经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二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2月1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2月26日(星期四)9:00一16: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2月26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以公司收到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鲁国富 联系电话:0575一82728851 传 真:0575一82115528 电子邮箱:lu@xingxinchem.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312369 5.其他事项: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58”,投票简称为“兴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投票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请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则视为无效委托。 2.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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