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盛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盛世海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盐城海合恒辉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安海合恒辉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收到股东泰安海合恒辉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安海合”)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2月10日期间,泰安海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72,000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2,234,000股变动至10,662,000股,导致泰安海合及其一致行动人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7.55%减少至26.92%,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 注: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正常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其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3、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赵盛宇先生。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承诺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