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执行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披露的《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于2025年11月15日披露的《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近日,公司收到中兴华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人员的承诺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中兴华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原委派王宝成先生为项目合伙人、吴兴华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因工作调整,现委派申海洋先生为项目合伙人、王宝成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 变更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为申海洋,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宝成。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申海洋先生,2008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宝成先生:1998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本次变更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本次变更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 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 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申海洋、吴兴华和王宝成承诺对此前签署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将一直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申海洋和王宝成同意承担签字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申海洋和王宝成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兴华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人员的承诺函》 。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