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寿云顾路581号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殷福华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费祝海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全部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吴良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获得表决通过。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邹佩垚、谢行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化微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化微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2月1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