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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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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02月10日起增加华鑫证券为下述适用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cfsc.com.cn、95323)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phfund.com.cn、400-6788-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1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02月10日起增加华鑫证券为下述适用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cfsc.com.cn、95323)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phfund.com.cn、400-6788-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10日
  关于鹏华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快速
  取出服务调整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6年2月12日(含)起,对鹏华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快速取出服务全体投资者总额度由60,000.00万元调整为100,000.00万元。自2026年2月26日(含)起,对鹏华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快速取出服务全体投资者总额度调整为70,000.00万元,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别提示:快速取出非法定义务,快取有条件,单日有限额,依约可暂停,具体规则请详阅《鹏华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快速取出服务协议》。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每日分配的收益将根据市场状况上下波动,在极端情况下可能为负值,存在亏损的可能性,基金份额亦不等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并通过计算暂估收益率的方法对基金进行估值,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和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本基金可能会给投资者证券交易、取款等带来习惯改变。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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