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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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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尚未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因此终止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尚未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因
  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内外部环境变化、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讨论后,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系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定。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2月5日,公司召开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尚未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因此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债券代码:127064 债券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6 年2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伟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了列入议程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系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定。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一套41000Nm3/h空分装置项目暨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溶新能源(可克达拉)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合资公司一一杭氧中溶气体(可克达拉)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合资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一套41000Nm3/h 空分装置为中溶新能源新疆项目提供工业气体产品。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4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90%股权;中溶新能源(可克达拉)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10%股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信托计划并成立合资公司进行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作设立昆仑杭氧1号法人财富管理信托(以下简称“杭氧1号信托”),并由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杭氧1号信托与公司签署《投资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一一上海杭氧昆仑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071万元,持有合资公司51%股权;杭氧1号信托出资1,029万元,持有合资公司49%股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泽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23,000万元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利率以实际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制定、修订制度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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